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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555号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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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293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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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3501819358/021-35070008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20000
起拍价:10390000 保证金:1,100,000 元
评估价:14,840,0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蒋先生(拍卖辅助机构) 联系电话:13501819358/021-35070008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9月24日10时至2018年9月27日10时(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555号的房产(产权证号:青2015017854)。幢号:8555号1幢;部位:全幢;建筑面积:1570.30平方米;幢号:8555号2幢;部位:全幢;建筑面积:1570.30平方米。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555号证载2幢厂房合计建筑面积为3140.60平方米。房屋类型:工厂;房屋结构:钢结构;所有权来源:其他,竣工日期:1998年;房屋用途:厂房;总层数:1;受理日期:2015年9月25日,核准日期:2015年9月28日。

土地状况信息:土地宗地号:青浦区重固镇13街坊42/1丘;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1362.72平方米;土地权属性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其他;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地块:104(仅供参考)。

评估价:1484万元;

起拍价:1039万元;保证金:11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8年9月24日10时至2018年9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四、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8年10月12日16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行办理现场交接手续、过户等事项,本院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担保本次拍卖标的能否办理相关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办理相关不动产权证的风险及该地块相关规划许可的风险等。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应由原权利人、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需承担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维修基金、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支付。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9月18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5070008   13501819358-蒋先生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电力科技园406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33863437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2018年8月15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9月24日10时至9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555号的房产(产权证号:青2015017854)。幢号:8555号1幢;部位:全幢;建筑面积:1570.30平方米;幢号:8555号2幢;部位:全幢;建筑面积:1570.30平方米。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555号证载2幢厂房合计建筑面积为3140.60平方米。房屋类型:工厂;房屋结构:钢结构;所有权来源:其他,竣工日期:1998年;房屋用途:厂房;总层数:1;受理日期:2015年9月25日,核准日期:2015年9月28日。

土地状况信息:土地宗地号:青浦区重固镇13街坊42/1丘;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1362.72平方米;土地权属性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其他;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地块:104(仅供参考)。

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该标的目前无人使用,本次拍卖按标的现状拍卖,证载2幢厂房合计建筑面积为3140.60平方米及青浦区重固镇13街坊42/1丘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1362.72平方米”。

由于该标的所在地块属于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金星村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因此参与该标的的竞买人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身比对是否符合竞买的主体资格,并自行前往该标的所在地的相关管理部门及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金星村村委会进一步咨询、了解参与竞买的主体资格、条件、产业导向、环保、规划等事项,不要盲目竞买,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前,竞买人须自行前往该标的所在地的相关管理部门和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金星村村委会咨询了解买受该标的后的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及今后集体土地使用权续签等事宜。据《香花桥街道金星村关于青浦区人民法院拍卖上海xx石业制造有限公司房产的要求》中记载:“按照规定,占有、使用村集体工业用地的单位需要向所属村委会支付一定数额的土地使用费。目前上海XX石业制造有限公司支付的标准是12000元/亩/年,因此拍卖成交单位自成交之日起需继续按此标准及时足额上交金星村土地使用费,并按3-5%的幅度逐年递增”(仅供参考)。

3、该拍卖标的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拆除,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将本标的物恢复至原合法设计状态,所涉及的一切手续和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香花桥街道金星村村委会相关人员陪同辅助机构现场实地勘察时告知辅助机构:目前该标的东边围墙已拆除与隔壁相邻厂房的场地打通,且二者之间有公共走道存在,有占用绿化带等现象,目前属于非原始合法实际状态,拍卖成交后,相关部门要求拆除或恢复原状才能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则相关的手续的办理及费用(如测绘费、施工费、罚款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如买受人须独立使用的,则须按原始合法设计状态恢复原状,并自行与相邻厂房业主、香花桥街道金星村村委会做好协调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手续的办理均由买受人承担。

4、该标的原权利人为企业,营改增后关于本拍卖标的的增值发票的开具及发票性质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据悉该标的于2015年9月23日的转让价约为13132016元左右(仅供参考,具体数额以相关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应由原权利人、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需承担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敬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6、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如存在法院和辅助机构未知的其他欠费及所有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

7、该标的由于原产权人为单位,办理交税时所涉及的税种较多且可能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要承担的税费较高,如需要重置评估,则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手续也由买受人承担,建议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先去相关税务管理部门仔细咨询了解。该标的办理审税、过户等时间可能会较长,其中的手续办理、审核报批手续涉及多个部门,且不受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的实际控制,敬请竞买人、买受人充分理解,谨慎参拍。

8、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或申请安装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初装费、设备费、管线费、扩容费、拆修费等)

9、目前该标的内工商注册不明,如有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10、是否需要转变土地使用权性质,依法由相关主管部门决定,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如果因买受人不符合规定条件或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致无法取得权利凭证,相应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所有权转移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应于2018年9月18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法院联系,买受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带好公章)应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委托代理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2018年9月18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未经本院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 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18年10月12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十二、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行办理现场交接手续、自行办理过户等事项,本院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担保本次拍卖标的能否办理相关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办理相关不动产权证的风险及该地块相关规划许可的风险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和其它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如存在拍卖人和辅助机构未知的其他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过户登记手续不及时自行办理的,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3386343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金沪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5070008 13501819358--- 蒋先生(拍卖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电力科技园406室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2018年8月15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青浦区人民法院(2016)沪0118执6684号

拍品名称

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555号的房产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上海某某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钥匙

工商登记

工商注册不明,如有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权利限制:被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正式查封;

2、权利限制:被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3、权利限制:被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4、权利限制:被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5、权利限制:被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6、权利限制:被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7、权利限制:被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8、抵押权人:曾某某、邹某

9、该标的水费,截至到2018年7月31日无欠费;自2018年7月31日起无抄表记录(备注:以上信息来自青浦自来水公司电话查询,仅供参考)

10、该标的电费:5月欠费10862.05元,违约金1021.03元;6月欠费5200元,违约金488.8元,另有一笔欠费5616元。截止2018年7月共欠缴23187.88元。

(备注:以上信息来自青浦区电力公司电话查询,仅供参考);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拍卖标的: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555号房产(产权证号:青2015017854)。幢号:8555号1幢;部位:全幢;建筑面积:1570.30平方米;幢号:8555号2幢;部位:全幢;建筑面积:1570.30平方米。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555号证载2幢厂房合计建筑面积为3140.60平方米。房屋类型:工厂;房屋结构:钢结构;所有权来源:其他,竣工日期:1998年;房屋用途:厂房;总层数:1;受理日期:2015年9月25日,核准日期:2015年9月28日。

土地状况信息:土地宗地号:青浦区重固镇13街坊42/1丘;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1362.72平方米;土地权属性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其他;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地块:104(仅供参考)。
3、四至情况:

地理位置:东至空地,南至上海绕城高速引桥段,西至木制品厂,北至北青公路。
4、公共交通:
周边公共交通线路有:青浦7路、青凤徐专线,地处G15高速入口、青浦加工区入口、北青公路三岔口,交通较便捷。
5、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为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555号的工业房地产证载2幢厂房合计建筑面积为3140.60平方米及青浦区重固镇13街坊42/1丘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1362.72平方米。由于该标的所在地块属于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金星村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因此参与该标的的竞买人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身比对是否符合竞买的主体资格,并自行前往该标的所在地的相关管理部门及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金星村村委会进一步咨询、了解参与竞买的主体资格、条件、产业导向、环保、规划等事项,不要盲目竞买,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该标的厂房目前无人使用,本次拍卖该标的按现状拍卖。

(3)该拍卖标的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拆除,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将本标的物恢复至原合法设计状态,所涉及的一切手续和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该标的土地使用范围以相关部门测绘、登记的地籍图为准,若该标的现使用权范围涉及占用绿化带、公共部位等情况,则相关部门要求拆除或恢复原状才能办理过户手续,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应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仅供参考,以相关管理部门实测为准,拍卖成交后,如遇面积增减、用途改变、规划改变等情况,拍卖结果均不能改变,拍卖辅助机构和本院不承担多退少补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因房地产登记、变更过户手续是否能够办妥而提出退款和赔偿要求,法院和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行办理现场交接手续、自行办理过户等事项,本院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担保本次拍卖标的能否办理相关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办理相关不动产权证的风险及该地块相关规划许可的风险等。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和其它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6) 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竞买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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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竞价成功确认书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24日至2018年9月27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555号的房产”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上海玉沃动力设备有限公司,竞买号:E5778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29310000元(贰仟玖佰叁拾壹万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8-9-27 1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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